为了保证协会证书的安全,规范证书的使用,保证协会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证书种类:社团登记证、银行开户证。
协会社团登记证正本要悬挂于协会办公场所醒目位置。
二、证书保管:
1. 社团登记证副本、银行开户证。指定专人统一管理。
2.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协会登记证书,更不得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伪造、转让或出卖协会证书,违反上述规定者,追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,严肃处理。
三、证件使用:
1.建立协会登记证书使用登记簿。
2.协会登记证书的借用、借出及复印:由借证人在协会证书使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。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证书复印件加盖“注明用途、使用范围”的专用章,并注明有效期限。任何证件(包含原件及复印件),均需会长签字批准后,方予办理。
四、责任罚则
1.各种证书如发生丢失,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补办费用和损失费用。
2.登记证书未按时收回,除责成管理人员收回外,并处以罚金。
五、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。
二0二三年一月